1概述
標樣是標準樣品的簡稱,又稱實物標準。是美國加聯(lián)根據(jù)實施和制定文字標準的需要研制,作為文字標準補充的實物。
2定義
標準樣品英文名稱從1978年開始正式確定為Referencematerial(簡稱RM)。原文含義為參照物",實際上就是這種物質(zhì)提供一個或多個量值作為其他測量值是否準確的"參照值。"也就是說,采用一種方法對其進行測量,如果測量得到值與其提供的"參照值"相吻合,則我們就認為該測量方法是合格的,可靠的;相反,如果不相吻合,則我們就認為該測量方法是不合格的,不可行的。由此,為了更加符合使用習慣,我們把其提供的量值"標準值",把這種物質(zhì)稱為提供標準值的樣品――標準樣品。
在ISO指南30:1992《標準樣品常用術語及定義》中對標準樣品是這樣定義的:標準樣品是具有一種或多種足夠均勻的和很好確定了的特性值的材料或物質(zhì),可以用來校準儀器、評價測量方法和給材料賦值。"從定義可以看出,用作參照物的標準樣品提供的標準值有二個特點:1、具有足夠的均勻性。請注意不是非常均勻而是足夠均勻。因為它僅僅是為了保證技術標準應用效果在不同空間應用的一致性,即滿足文字標準中的技術指標的要求即可以了。但是由于它需要在不同空間中進行量值傳遞,即不論是在上海還是在北京,不論是在中國還是在美國,在測量一批材料中不同的標準樣品時所提供的值就是一致的。2、很好確定了的。請注意不是指非常準確而是指很好確定,即要求這個標準值是可靠的。我們不要求其非常準確只要求應滿足文字標準中的技術指標要求。這里要強調(diào)說明的一點是,所謂"很好確定了的"的含義之一就是標準樣品應具有足夠的穩(wěn)定性,以保證在不同時間中進行量值傳遞。即保證其在有效期內(nèi)是均勻的,可靠的。
在GB/T15000.2-94《標準樣品工作導則<2>標準樣品常用術語及定義》中對有證標準樣品(又稱國家標準樣品,英文簡稱CRM)是這樣定義的:"有證標準樣品是具有一種或多種化學的、物理的、生物的、工程技術的或感官等性能特征,經(jīng)過技術鑒定附有說明上述性能特征的證書,并經(jīng)國家標準化管理機構批準的標準樣品。簡單地說,標準樣品就是實物標準,它是標準的另一種存在形式,它與文字標準合在一起構成完整的標準形態(tài)。
3用途
標樣多用于分析儀器檢測做標準使用,例如光譜儀,X熒光,原子吸收,ICP,元素分析儀等儀器。不同的儀器使用的標樣也不盡相同。例如火花直讀光譜儀多使用塊狀標樣,ICP則使用液體標樣,也叫標液。